南寧威寧集團關于審計發(fā)現問題整改有關情況的報告
南寧市審計局:
發(fā)來《關于報送審計發(fā)現問題整改情況的通知》(南審委辦〔2020〕1號)已收悉。針對報告中提出的問題,我公司高度重視,結合項目實際,認真對照整改。截止目前,涉及我公司應退未退的政府采購項目共計2個,保證金合計156181.25元,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項目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在《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專項審計調查》(南審行審調報〔2019〕2號)(見附件1)指出我公司在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應退未退保證金項目共計12個,合計總金額:1235598.94元。我公司截止2020年4月22日已完成整改項目10個,完成整改金額合計1079417.69元(見附件2),其中2020年4月已經完成康嶺市政道路項目、廣西體育中心一期項目、廣西區(qū)城市規(guī)劃建設展示館(南寧廳)項目的保證金退還工作(見附件3-附件5)。
二、未完成整改項目情況說明
(一)廣西體育中心一期的參建施工單位南寧市鋒陵維卡機電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6月17日被吊銷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現因無法聯(lián)系該單位,暫未能退還其交來的履約保證金16500元。
(二)南寧市青少年活動中心一期項目應按結算價的5%暫收中信國安科技有限公司質量保證金,且該質量保證金從中信國安科技有限公司原已交的139681.25元履約保證金中抵扣后多退少補?,F中信國安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款尚未完成結算,無法計算應當暫收的質量保證金金額,因此尚無法確定是否應當退還中信國安科技有限公司履約保證金以及退還的金額,需待雙方確認工程款結算金額后,再根據具體情況處理該筆履約保證金。
對于未完成整改項目,我公司將持續(xù)推進解決,并將整改結果主動公開。
特此報告。
附件:
1. 《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專項審計調查》(南審行審調報〔2019〕2號)
2. 審計(調查)發(fā)現問題整改情況表
3. 康嶺市政道路項目保證金退款憑證
4. 廣西體育中心一期項目保證金退款憑證
5. 廣西區(qū)城市規(guī)劃建設展示館(南寧廳)項目保證金退款憑證
南寧威寧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6月21日
(聯(lián)系人:吳艷 5750839,***********)